发布时间:2024/02/22 16:18:42 分享到: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办发保字〔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首批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省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书》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