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5 13: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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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基地的通知
甬政发〔2018〕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和有关要求,经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和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筛选审议后公示无异议,现将第五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及传承基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等的传承、传播工作,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五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第五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3.第五批宁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