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5 13:37:28 分享到: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维权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安排,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升上去,推进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力度与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专利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现将《2018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2日


2018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方案》(国知办发管字〔2017〕27号),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动形成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利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及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精准、快速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惩治力度,提升打击效果。提高专利执法办案力度和影响力,加大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的打击力度和打击声势,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提振创新者与权利人信心。创新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专利保护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强化执法措施手段,形成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营造公平竞争创新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探索专利保护相关政策制度建设创新。加强严格专利保护制度建设,针对我省专利行政执法法规政策层面的薄弱环节,尤其针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探索政策制度模式创新。各省辖市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点领域专利执法工作措施,加大专利保护力度。


  (二)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惩治力度。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效果,对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依法尽快责令停止侵权;对重复侵犯同一专利权的,除依法尽快责令停止侵权外,由专利行政部门依据职权查处。各省辖市(县、区)局对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假冒专利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假冒专利行为,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根据国家局相关要求,结合我省产业集聚区或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考察、遴选重点优势产业,积极申建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实现我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构建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相关关市局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地方政府在编制、财政等方面的支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建工作,服务地方优势产业发展。


  (四)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执法检查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各市局要针对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展会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雷霆”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专利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简化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各省辖市局要做好专利案件线上转线下的衔接工作,针对线上专利侵权假冒线索,积极开展线下调查,依法快速处理,推进建立线上线下联动办案机制,深化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引导其健全内部投诉机制。


  (五)充分发挥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充分发挥跨省、跨市、跨部门及省、市、县(区)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根据管辖权限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统一行动,形成合力,提升效率,坚决遏制地方保护主义。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果。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工作,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加大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监管力度。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对经营者入网审核、日常经营各环节的专利维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建立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的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强化与网络交易平台合作,加强对侵权假冒的预警监测和事前风险防范,及时发现和掌握专利侵权假冒违法线索。严格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专利执法监管,严格按照电子商务领域线上专利侵权假冒案件办理规程开展工作。


  (七)全方位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维权中心(分中心)要主动联络展会主管及主办单位,积极进驻展会开展展会执法维权工作。通过展前排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点等措施,积极做好展会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保障工作。引导企业在参加省外、境外展会时进行展前知识产权审查分析,做好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防控及维权准备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八)搭建创新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制。拓展创新创业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范围,建立创新创业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绿色通道,从知识产权的申请、运用和维权等方面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快速受理和解决创新创业人才反映的维权问题,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开展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援助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九)加大打击和曝光力度。各省辖市局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多、社会影响大的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狠抓典型案件的查办工作,并在当地电视、报纸、网站等主要媒体上曝光,提高打击声势。


  (十)做好数据报送与案例分析。各省辖市局要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统计分析,全面记录本地开展专项行动次数、出动人员数、检查商品数、设计专利数、侵权假冒认定率数据,及时逐级上报。


  各省辖市局要加强本地执法维权办案工作交流,梳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研讨,总结并推广开展专项行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联系人及执法办案任务。加大专项行动投入,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人员落实。


  (二)集中统一行动。各市、县(市)重点围绕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民生领域和电商、专业市场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月在辖区内重点领域组织开展1-2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活动。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执法督导力度,省局根据需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重点督导重大案件、群体案件,以及执法任务的落实和运行情况等,实地了解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8年5月)。各省辖市局根据本方案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印发 当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选择专项行动领域(附件1),于5月11日前报省局。


  (二)实施阶段(2018年5-11月)。各省辖市局每月组织开展1次市县联合执法行动,可以申请省局开展省、市、县联合执法行动或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有序开展对重点领域和场所的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认真落实方案各项要求。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省局及各省辖市局适时组织案例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各省辖市局要做好数据统计(附件2),12月20日前报省局。


  附件:1.2018年各省辖市“雷霆”专项行动领域报送表.docx


  2.2018年各省辖市“雷霆”专项行动数据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