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5 12:12:46 分享到:

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广州市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9日


广州市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促进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做强做大,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撑,制定以下措施。

  一、创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国有企业利用国有资金采购创新产品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实施重大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为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形成的重大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试点区域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互相认购制度。在黄埔区继续探索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互购制度试点,整合区内资源,搭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优先采购对接平台,畅通对接服务渠道,支持区内企业互相采购。(牵头单位:黄埔区)

  二、促进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支持符合国家、省、市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对属于国家、省、市目录内的产品,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一家企业每年度累计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推广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探索我市超高清视频企业自主技术的推广应用政策,按其市内采购超高清视频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及硬件产品的年度采购额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大知识产权重点领域版权方面扶持力度,对优秀自主版权原创作品的创作生产、示范创建、版权登记、产业化运用等方面进行扶持,打通优秀自主版权原创作品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牵头单位:市版权局)

  三、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拓展国际市场。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投资贸易和产能合作,支持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对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的龙头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建设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加强对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指导和帮助,增强企业海外抗风险能力,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打造有影响力的广州品牌。夯实品牌基础建设,选择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推动制定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各级标准。鼓励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支撑;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等积极参与标准化研究、标准化示范区创建。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商标奖、质量奖评选和商标品牌相关评价活动,对获评中国商标金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单位予以资助。鼓励企业开展“湾区制造”、卓越质量星级评价、岭南精品、标准领航产品申报培育工作,树立一批在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全国和行业质量标杆,促进广州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数量不断增加。(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开展质押融资,对企业开展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利息补贴。发挥广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完善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开展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产生的损失予以一定的补偿。(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拓宽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埔区)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公司,推动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企业及从外地迁入的上市公司,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支持专利、国际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创造。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进行资助。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专利申请并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人予以资助。对取得商标国际注册证书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资助。对取得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或保护产品的,或取得证明(集体)商标注册并持续使用的单位予以资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培育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在通信、芯片集成电路和计算机、互联网和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自主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中建设10个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中心,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合作,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托管服务,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促进企业开展专利实施、许可、交易等运营活动,探索建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运营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支持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业化。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优秀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的高价值专利,给予10-100万元扶持,支持该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发挥广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用,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重点支持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初创期或成长期企业,支持其知识产权技术及产品的交易运营、股权化和市场化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发挥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更多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广州,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科技企业孵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九、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支持开展重大科技和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我市专利密集型产业、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监测分析,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规避风险提出建议。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方向,提升专利创造运用能力,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对高价值专利、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竞争秩序。加强与国内其他城市在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合作,建立与电商平台的联系机制,提升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申报设立中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源头保护,打造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高效运营、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功能性平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