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3 13:37:00 分享到: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阳、大连、营口市自贸办、自贸区片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5号)、《辽宁省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6〕39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建设好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现将《关于加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1日


  关于加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5号)和《辽宁省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5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建设好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由贸易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辽宁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四个着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要求,以支撑辽宁自由贸易区建设为主线,以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为突破口,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健全保护和运用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辽宁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东北地区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二至三年改革探索,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搭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业;探索建立辽宁自由贸易区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纠纷调解、援助、仲裁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辽宁自由贸易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显著提升辽宁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任务措施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1.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参照国际做法和复制上海、福建等自贸区成功经验,在辽宁自由贸易区沈阳、大连、营口片区建立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以及商业与技术秘密权等知识产权综合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局),统筹负责各片区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以及规划编制、执法协调、风险审查、产权交易、信用建设、中介管理、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


  2.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评价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产品纳入辽宁自由贸易区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评价、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辽宁自由贸易区发展考核体系。


  (二)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


  3.提供“一站式”服务。结合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放宽市场准入,建立辽宁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设立知识产权行政服务中心,提升知识产权申请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为辽宁自由贸易区办理知识产权申请、缴费及专利合同备案与认定登记等业务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知识产权申请效率和质量。


  4.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和辽宁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辽宁自由贸易区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探索专利信息服务模式,开展行业专利分析、专利侵权风险分析、专利预警、专利趋势研究;完善优化知识产权信息的大数据平台,免费提供基础数据,优化基本检索工具,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度。


  5.建设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设涵盖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发布和共享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信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价值评估、预警、云存证等服务。


  6.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探索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现有中介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高端服务。


  7.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制定辽宁自由贸易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沈阳、大连、营口等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和引进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进驻设点,探索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扶持专利运营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推进辽宁自由贸易区内各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三)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


  8.建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依托沈阳浑南区科技大市场和大连国际专利技术和产品交易会,筹建东北(沈阳、大连)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和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业务,支持有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跨国交易。


  9.发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核心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注重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重点鼓励申请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完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和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提高企业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


  10.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积极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对接,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保险、质押融资、投资入股、运营基金、投贷联动”等运营模式;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力度。完善风险管理与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和运营基金。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托业务,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和社会资本,依托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及保险、风险投资、信托等金融服务。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鼓励辽宁自由贸易区内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上市。


  11.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整合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资源,开展市场化运营,促进协同创新。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共建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强化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理保护、共同管理方面的作用。


  (四)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1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协作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13.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充实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探索采取依法委托、授权等方式,将查处假冒知识产权、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等行政执法权下放至辽宁自由贸易区各片区;加强知识产权日常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五)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和维权援助机制


  14.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或者行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依法依规调查和监测成员单位知识产权被侵权状况、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对外知识产权诉讼。


  15.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沈阳、大连、营口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推动沈阳、大连和营口片区设立自贸区法院或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受理包括专利案件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案件,并逐步实现刑事、民事和行政知识产权案件的“三审合一”。


  16.支持沈阳、大连、营口市仲裁委员会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规则,选聘中外具有法律知识、精通国际经济技术贸易规则或从事技术研究且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人士为仲裁员,在辽宁自由贸易区沈阳、大连和营口片区内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庭。


  17.设立辽宁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综合调解中心。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调解工作,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构建包含行政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援助机制。


  18.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和维权援助申请服务平台,接入专利、商标、版权等服务热线,为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等法律咨询、投诉举报受理、维权援助申请和纠纷调处、法律诉讼等公益服务。


  (六)探索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19.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依据辽宁自由贸易区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特点,以专利导航为基础,制订各个片区重点发展产业专利布局规划,明确技术突破方向和路径,提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建议,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


  20.开展大连片区重点发展的港航物流、金融商贸、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航运服务等产业专利导航工作,通过核心专利突破,提升相关产业层次;推动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建设进程,形成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


  21.开展沈阳片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科技、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专利导航工作,通过专利挖掘和优势构筑,提升相关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提高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城市、东北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发展水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22.开展营口片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跨境电商、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工作,通过专利产品倍增,提升相关产业盈利水平;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构建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


  23.建立辽宁自由贸易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根据辽宁自由贸易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适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设立辽宁自由贸易区沈阳、大连、营口片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针对其专利密集型产业,建立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专利)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通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市两级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辽宁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整体工作思路,开展相关研究,制订出台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地市和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沈阳、大连、营口片区管委会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推动。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和培训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政策法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管理的人才。制定出台专业人才落户优惠政策,优先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才。


  (四)保障资金投入。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


  (五)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将知识产权假冒、侵权及违法等行为纳入社会信用征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