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2 17:27:26 分享到:

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现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国家开发银行


  2021年12月11日


 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